《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表决通过,明年5月1日起实施     DATE: 2024-12-23 04: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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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型农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村集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体经

《条例》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济发进条决通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要求,展促立足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一党的例表农村政策基石,以创新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年月聚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和多样化发展途径两大方面,日起对明晰资产产权、广东过明规范收益分配、省新实施创新发展模式、型农发展物业经济、村集拓展居间服务、体经探索经营性财产参股等作出规定。同时创新扶持方式,加强用地、资金、人才、科技等方面保障,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监督管理,以更好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共同富裕。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以“小切口”立法方式对广东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践经验予以提炼固化,以法治思维推动广东加力提速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全国首部专门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采写:南方农村报记者 杨娉婧